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4-15 17:02

  •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各省辖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总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两年来的经验,研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制订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选定协作单位。
    三、各省辖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工作计划、协作单位名称报省厅用地审批管理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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