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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维胜诉案例】警察怠于调查处理,法院及时遏制歪风
作者:admin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4-08 16:17
警察怠于调查处理,法院及时遏制歪风
---记陈功诉泗阳县公安局、泗阳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办案简介】
陈功是泗阳县高渡镇周岗嘴村人,其在泗阳县高渡镇周岗嘴村水产种植莲藕及养殖螃蟹已经多年,种养殖面积共约2300多亩,多次受到省、市、县、镇表彰。
2015年1月15日泗阳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向陈功下达了《强行清除非法圈圩决定书》。该决定书本应在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诉讼法院判决决定后或相对人放弃复议起诉权利后执行,否则行政行为如果错误后果无法挽回。但2015年1月19日下午2点多,陈功种植的莲藕被人毁坏约300多亩,养殖的螃蟹被毁坏约500多亩,网围、梗坝、树木被行政机关粗暴拆毁。陈功2015年1月19日下午约3点37分拨打泗阳县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请求出警制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以使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但是泗阳县公安局迟迟没有到现场处理,也未有任何处理及答复。导致陈功亩产能年产值达到几万元莲藕池、养殖的螃蟹均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损失极其巨大。
陈功无法接受突然的变故通过朋友推荐委托了北京泰维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委托律师后,陈功首先向泗阳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公安机关不处警并继续履责。县政府没有支持陈功的复议请求,陈功于是将泗阳县公安局、泗阳县政府起诉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本案进入了庭审阶段之后,律师向法院出示了充足的证据:现场强拆的照片及视频光盘、当天的报警记录等。在充分的证据和明确的违法事实面前,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泗阳县公安局对原告陈功2015年1月19日的报警未予处理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泗阳县公安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原告陈功的报警予以处理。
【律师分析】
养殖场遭到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强拆,报警不予以出警,这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种不可理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上文中,陈功的合法财产即将遭到损害的时候,人民警察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这与中央一直倡导的,建设法治中国的理念也是相违背的。值得注意的是,陈功的养殖场是被政府机关打着执法的旗号进行拆除的。泗阳县公安局以明确告知其实施拆除的是政府,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为由来进行抗辩的。如果这个观点可能够成立,试想行政机关要想侵害群众的权益就没有任何制约的力量,现实中的危害巨大。
同时,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查明事实,提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泗阳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实施的强拆行为属于没有依照合法程序进行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告知程序,而且滥用职权,损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在强拆的实体与程序均严重违反的情况下,当事人如果遭遇了强拆,应当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保存好报警的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有能力及条件,可以适当的拍下强拆现场的照片及录像,以便于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及时的维权。
【点睛】
政府对人民群众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行政侵权行为,公安机关有没有义务制止和处理在行政实践中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经常有公安机关对政府的违法对群众的侵害行为的报警不处警不处理,其理由就是政府行为公安管不了。在我们国家公安机关即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同时也受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的规定,无论是谁侵害群众的人民警察都有责任履行保护职责,这本应是个常识性的问题。但是基于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现实关系,这个问题却在很多地方即使打官司到法院,也无法得到正确处理。此案的胜诉为维权实践中的这个问题的解决开创了先例,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本案的胜诉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通过本次维权的成功,也为老百姓增长了极大的信心。在这之前,当事人都以为跟政府打类似的官司,肯定是必输无疑。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只有良法之治,才能让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因此,在地方行政机关越俎代庖,阻拦中国的法治进程时,我们更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用合法的方式去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
(本案由北京泰维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周宁泽律师、王大伟律师代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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