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父母宅基地换来拆迁房 嘉兴三兄弟析产闹纠纷

  • 作者:admin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4-08 15:29

  • 嘉兴南湖区大桥镇东洋浜村有3户人家,户主分别是张全法、张全根和张全正,三兄弟都已年过半百,平日里关系也算和睦。可最近三兄弟突然闹起了矛盾,诱因竟是故去的双亲留下的一块宅基地。

    宅基地换拆迁房引纠纷

    2015年,张氏三兄弟所在的东洋浜村轮到拆迁。

    已去世的父母留下的一块宅基地(面积99.23平方米)也能享受到拆迁政策。该宅基地分配安置到大桥镇水马南苑一套拆迁房(面积117.91平方米,车库22.74平方米),市值在40万元左右。三兄弟合计着卖了房子分钱。究竟怎么分,三兄弟的意见发生了分歧,问题则源自当年父母宅基地证的审批过程。

    两位老人原先的宅基地只有50.9平方米,10多年前,老三张全正在自己建房审批时,顺带将父母的宅基地证也拿去进行了重新审批,按照当时的政策,面积增加到了99.23平方米。

    没料到,当年这个没费多少周章的举动,现在为三兄弟带来了额外利益。

    老三认为自己功不可没,老大、老二理应适当给点“辛苦费”。于是,2015年底,老三提出让老大、老二每人拿出500元给自己,就当是给他当初办审批手续的手续费和辛苦费。

    这个本不算离谱的要求,遭到了老大张全法的严词拒绝。老大拒绝的理由是,父母没过世前拥有的承包田和自留地一共将近两亩,而拆迁过程中丈量出来可供三兄弟平分的土地却不到一亩,这其中老三已经占了便宜。而宅基地是父母名下的,理应平分。老三张全正听了之后,气不打一处来,索性推翻了之前的提议,不愿意和老大、老二平分这套拆迁房。至此,三人矛盾激化。

    直至今年3月17日,该套拆迁房已经可以交付,矛盾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三兄弟来到大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到老娘舅朱玉根。

    纠纷核心是老大与老三

    调解伊始,调解员先让三兄弟对房子如何分配说出自己的观点,还特别嘱咐三人,按老大、老二、老三的顺序来,一方在叙述时,其余两方不能打断。

    老大张全法认为父母的宅基地是属于父母的,虽然老三在审批过程中出了力,但是不能改变该宅基地属于父母的事实。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分到的房子,理应三兄弟均分。同时他又指出,三兄弟分家后,老三的宅基地和父母的挨得近,父母双双离世后,老三一直在使用父母的自留地,这次拆迁,这方面也让老三占了便宜。老三张全正听到此,情绪颇为激动,屡屡发出鄙夷之声,亏得老娘舅及时干预,场面才稳住。

    老二张全根的观点比较温和,他认为已故父母的宅基地分到一套房子,这本来就是额外的财富。老三在审批过程中出了力,适当给老三一定的补偿也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过分离谱。至于父母的土地,老二认为,三兄弟之前早已就土地的分配达成了一致。分家的时候,老三因为当初还未结婚,分到的承包田最少,父母适当照顾他也无可厚非。

    老三张全正的观点很简单,房子原则上平分,但是两位兄长必须每人补偿他5000元。

    “这不可能,就拿去审批了一下,居然要我给他5000元,想都别想!”老大张全法态度坚决。老二则表示,土地的事就不要提了,补偿可以商量。这时,老娘舅已经明白,这起纠纷,与其说是兄弟三人的矛盾,倒不如说是老大和老三之间的冲突。而在老娘舅看来,解决问题的方案很简单,就是按老二的思路来。

    调解平息纠纷

    调解员将土地方面的争议单独拎出来给大家算了笔账,即使按老大所说,老三占了父母承包地的面积,但实际上三兄弟中还是老三土地最少。进一步反问老大,如果三兄弟是在“分田包户”之后再分家,土地又该怎样分配。老二听了之后再次声明,土地的问题不要提了。老大也表示默认。

    经过几番劝说,最终将补偿的金额定在了4000元,老二表示无异议。最终,三方签署了协议,老大、老二各补偿给老三4000元,房子出售之后,三人平分收益。

    (文中均为化名)

    有话说

    做调解工作以来,遇到了不少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房子、金钱而闹到不相往来、形同陌路的情况。老娘舅奉劝有相同烦恼的各位,金钱是冷冰冰的,亲情是热乎乎的,不要因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而断送了美好而珍贵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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