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濮阳市开州街道办事处祁家庄村村民始终无法想通的是,自家祖祖辈辈居住的宅基地在近两年被祁家庄村委会莫名其妙划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后实施改造拆迁。而城中村改造涉及土地储备和利用,不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村民自行制定拆迁方案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法》等规定,村委及街道两级政府的行为涉嫌非法行政。
基于此,祁家庄多位村民拒绝签订《城中村拆迁安置协议》。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反抗换来的并非改变,而是村镇两级政府主导的声势浩大有备而来的“暴力拆迁”。4月6日早7点至下午三点,祁家庄几户村民的宅基地房屋被祁家庄村委会、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发商军安建工集团和多位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等一百余人带着挖掘机悉数推平。
“八字条幅” 指导拆迁
位于濮阳市北部的祁家庄地理位置优越,村民在此片地上都建有宅基地,从100多平到六七百平不等。多用于自住,也有部分用于出租。
2014年年初,在没有任何公告与文件且未召开过任何全体村民会议的前提下,村民被祁家庄村委会告知本村即将启动城中村改造拆迁方案。
蹊跷的是,偌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却是在一个“八字条幅”的指导下执行。
“无偿拆迁无偿住房,有偿拆迁有偿住房。”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在2014年推出时,这八个字便成了祁家庄村村委挂在嘴边的“政策”。村民们表示,“无偿”就是在不赔偿的情况下拆迁村民房屋,村委会就给村民免费住房。“有偿”就是村委不负责提供免费住房,而是安排给每户村民评估,评估多少钱就给到村民多少钱,村民再用这个钱自行安置。
但事实上,免费住房至今仍是“泡沫”。
现场显示,该地块已盖好了五栋安置房且已封顶,但具体到每一户分多少每个人分多少完全是笔“糊涂账”,村民对此毫不知情,村委也并未提供过任何安置房分配或补偿协议。村民也先后数次要求祁家庄村村委公示安置房分配方案,然而并未得到任何回复。
仔细查阅不难发现,《濮阳市祁家庄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也多处存疑:该份协议并未提到任何跟安置房有关的信息,仅仅是用很少的篇幅潦草地表述了关于祁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拆迁时间、相关奖励、声明保证与村民违约责任等等。在该份协议第六条的声明保证中还表示,乙方(村民)声明有权代表本家庭成员签订并自愿履行本协议,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对本协议或拆迁方案提出异议。
“整份协议书就是村委会为达到非法开发的险恶用心而量身定制的,里面的内容完全侵犯了村民的合法财产权与对该项目的知情权。每一条款都是站在村委会和开发商的立场,以最快的速度推进房屋拆迁为目的,不仅显失公平,更是一份从头到脚都是毛病经不起任何推敲的文件。”针对本份协议,祁家庄村多位村民都持有这样的认识。
此外,该村多位村民还证实,该份《协议书》中第四条提到的自搬迁之日起每人每月300元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到现在为止村民仍然未领到。
“白纸黑字的东西也能赖掉,这样的协议签订下来有何价值。”祁家庄村村民这样表示。也正因为此,祁家庄村至今仍有多位村民坚持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熟悉此案的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村中村改造涉及广大村民利益应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通过《祁家庄城中村改造拆迁方案》。
多位村民遭遇非法强拆
事实上,早在去年该村就已经被村镇两级政府主导的强拆队伍偷拆过。
2015年12月17日凌晨12点多,祁家庄村委会、开州街道办工作人员与军安建工集团三方几十人带着几台挖掘机深夜潜入村民宅基地,企图偷拆房屋。后被村民发现后将其挖掘机强行扣留,随后村民报警至卫都路派出所,但该派出所并未出警。
“偷拆事件也就随着派出所的不作为而不了了之。”村民表示。
由于开发商着急用地,2016年刚开春,几场规模更大有备而来的强拆陆续到来。
4月6日当天挖掘机正强拆房屋
2016年4月5日下午,祁家庄城中村改造委员会对祁家庄几位未签订协议的村民下达了《通知》,内容是希望村民应立即自行拆迁未搬迁拆除的房屋,如不能自行拆除,4月6日将根据祁家庄城中村改造拆迁方案实施。
4月6日强拆当天警车直接开到了开发商工程部,警车上的民警在座位上张望强拆现场
而《通知》也无法获得村民们的认可。他们认为,祁家庄村委会在没有任何补偿协议与安置合同额情况下无权强拆房屋,村民的个人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护。
4月6日强拆当天开州街道办事处多位领导与开发商一同现身
4月6日早7点多,祁家庄村委会、开州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发商和多位手臂带有刺青的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等一百多人带着两台挖掘机进入拆迁现场拉起警戒线,对上述几户村民的房屋着手实施强拆。为了防止村民反抗,拆迁队伍将几位村民强行架出房屋,直接抬到120急救车上,车随即开出强拆现场。至下午3点左右,几户村民房屋全部被推平。
4月6日强拆当天开州街道办事处书记张继禄的车出现在现场
这期间,房屋被拆的村民户主多次致电濮阳市110,希望派出所出警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阻止非法强拆。但110接线员却在电话中回复,“这是政府主导的事情,我们管不了。”
4月6日强拆当天开州街道办事处书记张继禄与开发商杨建立出现在一起
大约十点左右,卫都路派出所四位民警出警,但并非是为保护村民财产而来。警车到位以后直接开进了开发商工程部办公室,并且其中一位民警还收取了开发商送的烟。
开发商工程部办公室距离强拆现场仅200余米。
强拆构成犯罪,村民誓死捍卫家园
手持话筒的祁家庄村村书记祁天星与开发商在强拆现场
熟悉此案的法律专家表示,除法院依法定程序强制拆除,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强制拆除公民的房屋。村镇两级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卫都派出所民警在4月6日强拆当天出现在开发商大院,并收受开发商人员给出的中华牌香烟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濮阳公安局卫都分局治安大队段某出现在强拆现场
针对公安参与强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也有严格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第四条规定,要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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