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看到其他人收取‘好处费’后没事,自己心里就失去了平衡,也‘跟风’受贿。”4月6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看守所等待司法审判的六枝特区木岗镇原副镇长朱旻,谈到自己在分管征地拆迁工作时收受贿赂懊悔不已。
据了解,去年初,六枝特区纪委查处了一起以虚报面积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包括朱旻在内的13名木岗镇党委班子成员存在贪污受贿、收受礼金等违纪行为。最终,13人被立案查处,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该镇党委原书记杨明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县级降为副科级。
去年以来,六盘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立案66起,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
据贵州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征收逐年上升,征地拆迁资金投入日益加大,一些“眼红”的党员干部也想从中“分一杯羹”。贵州省纪委通过梳理研判以往查处的相关违纪问题发现,部分基层党员干部通过违规“种房”、虚增土地面积等手段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违纪问题呈高发态势。
为此,贵州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点、对症下药,严查党员干部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斩断征地拆迁背后的“利益黑链”。
工作中,贵州省纪委一方面督促县、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一方面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计、住建等部门,紧盯用地审批、补偿标准、勘测丈量、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集中排查有关问题线索,并采取区域协作审查、异地交叉审查、提级督办等方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一条条以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手中权力为核心,多方合谋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利益黑链”暴露出来。
村干部处于利益链的中间环节,向上贿赂相关职能部门获得在拆迁地区违规建房的“便利”,向下收取村民贿赂帮助骗取征地拆迁补助款。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社区党支部原书记王鹏,通过行贿“打通”当地征地拆迁各环节关系,帮助100余户村民违规“种房”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并从中收受“好处费”。部分农户掌握“潜规则”后,主动向村干部行贿。该村村民朱启松举债30万元行贿王鹏,在王鹏帮助下违规“种房”骗取13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王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违纪所得被全部追缴。
政府职能部门中具有征地拆迁监管权和审批权的干部是利益链的关键环节,受贿与滥用职权交织。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不法商人郭某某为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租用征迁土地并种植苗木。时任该镇副镇长贺建湘在分管征地拆迁工作时与郭某某勾结,滥用职权帮助其违规通过苗木补偿审核,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2000余万元。此后,郭某某按照与贺建湘商定的“返点”比率,分给贺建湘271万元。贺建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个别测绘机构、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与部分职能部门、村组干部相互勾结牟利,是利益链中密不可分的基础环节。他们通过虚增土地面积、隐瞒土地属性,私自将补偿价低的土地类型变更为补偿价高的,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私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罗高速惠水段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原副主任、征地组原副组长董玉顺,多次伙同断杉镇八大村、新场村、木兴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违规将补偿价低的集体牧草地变更为补偿价高的耕地,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私分。目前,违纪人员全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利益黑链’必须斩断,以确保国家补偿资金安全使用。”截至目前,贵州省共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问题2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移送司法机关90人,涉案金额9827.83万元,3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