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一拆迁户维权被控寻衅滋事,律师介入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叶荷娟因对其位于浙江丽水市庆元县东门巷的2间店面房拆迁补偿不满,约从2011年开始维权。2015年1月份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4月3日在看守所里面叶荷娟和征迁人在县政府信访联席办化解工作组的主持下关于房屋安置问题达成了协议,同年4月4日被取保。本以为双方之间的根本矛盾纠纷已经得以解决,从此叶荷娟息诉息访,也未再去北京进行任何信访行为。但是2016年3月公安仍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继续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本以为相安无事的叶荷娟找到所里委托了我和周宁泽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律师介入后,经过现场调查、查阅全部卷宗、到检察院沟通交涉等工作,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不起诉意见书,最终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对叶荷娟不起诉,为其维权彻底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