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还会坐出租车,殊不知,坐出租车也可能犯错误,还不是一般的错误,是有可能支持了违法犯罪。
例如,上个月中,济南中院开审了一个“个体出租车主”被重罚的行政官司,我虽然没有在济南坐过这样的“专车”,但在别的城市坐过。该案上庭当天《央视做了隆重报道,央视的报道向来是有立场的,但这个报道看上去比较中立,没有站在当地政府一边,我的理解,这等于是倾向于“管制应该向进步让路”,为当事司机叫屈。
当事车主提出自辩:一是罚款五万太重,二是组织者——依托互联网技术而建立的租车中介公司是“主犯”,他只是从犯,应该轻罚。但当事法院不会给自己找更大的麻烦,“主犯”是国内著名公司,它在全国各地都没有被起诉,打击一下“主犯”召集的车主,杀一儆百,也就尽到支持和维护给政府交了更多费用的“正规出租车公司”的市场格局的义务了。
不过,在济南庭审两个星期后,4月30日,广州市工商、交委、公安联合行动,突袭查处了“涉嫌组织黑车非法经营的Uber广州分公司”。
广州的执法水平果断有力。十年前,其它城市的青年没带身份证晚上敢在街上走,多半是被训斥一顿,最多是拉去做几天苦力,但广州抓到孙志刚就揍。这回,广州又吃了第一个打击合法注册的技术公司的头啖汤。
广州这回执法联动的“亮点”还在于,选在五一前夕,节日出租车生意有一个小高峰,此时出拳甚至及时,此外,五一休假,舆论影响会少一些。
中国是一个统一法律的国家,而实际情况是,目前,在首善之都北京,不仅Uber公司没有被捣毁,而且还很受追捧,专车已成时尚,甚至专车司机都感到骄傲。
我坐过专车,根据广州的执法思路,我支持了涉黑公司;我还赞美过Uber,那是去年旧历腊月二十九,遇到这个公司的员工。据他介绍,滴滴、快的跟整个互联网的发展路径一样,原创在国外,国人是拿来加上本土特色。但是,既然有了滴滴和快的,Uber又会如何呢?对方回答我:我们的模式好。三个月后,事实证明,他们的模式,在北京好,但在广州不好。
因此,事情目前显得相当分裂,这里涉及公共利益、官方利益及公司利益(给政府交了更多费用的“正规出租车”公司)的分歧。Uber分流了“正规公司”的利益,优化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城市污染,乘客少花了钱,但正因为这样,Uber违法了。
当然,相信广州可以找到Uber违背法规的依据,因为原有的法规就不合理。问题恰恰在于,根据当前中央政府的精神,这类法规正是应该果断清理、及时让位于公共利益的负能量。它已经造成了太多的不公,引起了够多的怨气。而且,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能够认识到,这类规定是早迟会被清理的,现在只是抓住它消失的尾巴收割一把。
计划经济松动以后,快递试着搔了一下邮政行业垄断老虎的屁股,当时引起轩然大波,但它现在给我们带来极大方便;在互联网开始支持电话功能的时候,零星地有人用它在街边经营,虽然它远没有达到大量分流电信业务的程度,有的地方还是有人着“眼于未来”,执法果断。但谁都知道,真正的未来在于,互联网一定会全面支持电话功能。现在Uber来了,不过是在重复一个同样的故事。
当我们去到差不多每一个城市,首先遇到的,就是那些专门利用初来乍到者的信息不对称,伺机宰你一回的“职业交通掮客”。而在管理制度不变革之前,也就只有Uber这类技术,才是上述恶劣生态的天敌了。可是,他们担心的,却是老百姓在技术的支持下,也可以在城市调剂到“专车”!想想看,人家能不生这些家伙的气吗?
(来源:凤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