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法官遇害、律师被打。今年以来,各类针对法律从业者的暴力事件频发,其中尤以拆迁领域最为突出,仅在3月28日就在江苏和湖北发生两起律师被打事件。4月9日下午,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社、法律与生活杂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专题研讨会,共议拆迁律师合法权益保护。
3月28日,靖江市靖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与北京律师就斜桥镇一村民拆迁事宜未能洽谈一致,遂对律师姜某、李某进行殴打、辱骂。3月30日,“靖江警方”微信公号发布了上述情况通报,并称涉嫌犯罪的朱某、沈某、金某等已被刑事拘留。
同日上午,北京律师张心升在代理一起多人状告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时也遭险境:庭审结束后,他和一名旁听的拆迁户在湖北襄阳中院办公大楼外台阶上遭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围殴,拆迁户当场晕厥,其后二人被送往医院。目前官方尚未对该事件定性。
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表示,做拆迁业务的特有性质决定了律师被打“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张心升律师被打,其恶劣之处在于事发地点就在法院院内在审判大楼的台阶上。他认为,归根结底,暴力事件损害的不光是拆迁律师的合法权益,还将祸及广大拆迁户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
律师的权益保障问题已是老生常谈,但为何如今却愈演愈烈,并尤以拆迁领域为甚?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后,开发商退到幕后,政府组织的暴力行政更为公权力所庇护,加之政府决定把土地财政作为国民经济的推动力,因此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种种冲突就难以避免,“一方面想通过拆迁从中谋利,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希望多得到补偿,至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不可避免的产生冲突。”
王才亮表示,2011年以前,在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的矛盾中,地方政府还充当居中协调的角色,但此后政府变成了征收人,将其职权委托给拆迁办、指挥部等,开发商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平衡被打破,拆迁者开始披上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外衣,所以就更不容易受到追究,矛盾也就更加复杂化。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表示,律师法的出台和修正并没有使律师挨打的情况终结,目前看来还有蔓延的可能性。以张心升律师的遭遇为例,张建伟认为“在法院打律师本身就是对法庭、法院的藐视,甚至严重到对法院、法庭的严重侵犯。”他认为,若不刹住歪风,将来法官被打,将来检察官被打。“我们现在不是讲法律共同体嘛,将来真是法律人被打共同体。”
张建伟指出,律师的作用不仅是维护个人权益,律师不光是为当事人服务,同时肩负着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因为司法公正的维护是普惠于所有民众的,如果在律师伤害当中使律师不敢言正维权,最后损害律师公正制度甚至是司法机制的败坏。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奋飞则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以及在法治发展过程当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了律师权益保障的紧迫性。李奋飞表示,实际上律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法律,是拿着法律武器维权的,律师被打事件频发,其实是法治蒙羞、是法治的权威受到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