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属光明新区重点民生项目,2011年施工启动,原计划2012年10月竣工,项目涉及14栋住宅楼和1所幼儿园。不过,在10栋住宅楼建成后,项目规划用地中部的一个养猪场,致使项目目前仍处于“停摆”状态。
“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工程目前深陷进退维谷的境地:已经建成的10栋住宅楼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整个项目的消防工程和人防工程也均被悬置;而该项目剩余部分,即三期工程,又因为拆迁与补偿问题而迟迟无法开工,直到目前,我们仍然看不到任何开工建设的迹象。
一个养猪场,令一个重点民生项目变成一个闹心项目和堵心项目。据悉,该项目共涉及1500多户业主,如果该项目因为养猪场的拆迁补偿问题久拖不决,那对于已经签订补偿协议的其他千余业主来说,委实构成一种巨大的不公。涉事各方固然都有权利伸张诉求,固然都有权利争取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结果,但此间公共利益所遭受的隐性损害,不应再无休止地继续下去。更多沉默而无奈的权利人的正当权利与诉求,不应再被无限期地绑架和消费下去。事情必须尽快有一个合理的结果。
目前,养猪场所有权人姚某坤与光明新区方面处于胶着状态。前者坚称对养猪场所在土地拥有“永久使用权”,且认定项目属于商业项目,要求按照市场价补偿1600万元。而光明新区有关方面则认为,姚某坤所占据的土地,十多年前全市“村改居”活动中早已收归国有,因此姚某坤行为涉嫌“非法占有”。而且,假设姚某坤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他也只能向合同另一方,即现在的塘家股份合作公司主张权利。
可以清楚地看到,涉事双方主要是在两个问题上僵持不下:一为养猪场所在土地的属性问题;二为补偿金额与方式问题。当然,归根到底还是补偿金额问题。就此而言,无论是接下来的诉讼还是协商,都有必要首先厘清争议地块的土地属性与权属,继而才能就补偿款的额度进行博弈和协商。
事实上,“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目前所遭遇的尴尬,可以被认为是当年“村改居”所遗留的问题。光明新区管委会一篇文章如是反思“转收地”遗留问题:“城市化转地中,办事处与社区以包干方式签订土地转(征)地协议,并将补偿款划拨到社区,不少居民认为征地补偿款太低,不领取土地补偿款,一直拒绝交出土地。”
此次纠纷,让我们以更加直观也更加痛彻的方式,感受到了当初留下的重重隐患。如果,当初我们工作做得再细一点、再耐心一点,能在首先确定土地权属的情况下,直接对村民(居民)进行公开补偿,是否就不会有“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工程今日之麻烦和困顿?
难堪的现实是,“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从2013年就已经停摆,相关各方在互相龃龉中虚耗时光,没有人成为胜利者。日前,塘家股份合作公司已委托律师,以姚某非法占有为由,向宝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至此,事情总算走上了正轨,我们期待此事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途径,始终是解决类似纠纷的唯一正确道路。这场纠纷已旷日持久,唯望司法展现高效与决断,尽速定纷止争,最终得出一个令相关各方都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