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强制拆迁缘何热衷利益绑架

  • 作者:admin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4-11 15:43

  •        因拒绝拆迁,天津市北辰区杨堤村村委会扣发村里多名老人的退休工资,并取消发放其他一切福利。2月6日,遭强拆的村民房永祥告诉澎湃新闻,从5日开始25户拒绝搬迁的村户中已有7户被强拆,其中包括两户被断发福利的老人住户。

      一 份名为“杨堤村示范小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文件规定,“凡不支持、配合示范镇建设,阻碍、影响拆迁工作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不享受村中的一 切福利待遇。”此起彼伏的强制拆迁事件中,以拆迁之名行要挟之实者并不鲜见,这份所谓的“补偿方案”无疑又是一例。令人尤为愤慨的是,虽然被断发了一切福 利,不少农村老人还是没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如此步步紧逼、软硬兼施的拆迁行动,不仅让人看到了某些地方对土地财政的畸形崇拜,而且让人看到了基层民众孱弱 的公民权利。

      强制拆迁的负面意义无需赘言,不仅民众对此深恶痛绝,各类条例、法规乃至宪法都对此有规定,然而,林林总总的各项法规 却似乎难以阻挡拆迁机械的轰鸣,于是,公众最基本的权利与法律最基本的尊严,一次次被碾得支离破碎。合法拆迁本应本着民主平等的原则协商进行,即使被判定 为违章建筑,也应履行完相应的法律程序才能强制拆除。现实情况是,许多拆迁者往往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协商不成就威逼利诱,进而直接以暴力收场。发 生在天津市杨堤村的这起事件中,本应以村民自治组织形式出现的村委会,不仅没有全力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反而当起了为强制拆迁扫除障碍的“急先锋”,这种角 色错乱与权力滥用,无疑比强制拆迁本身更值得忧虑。

      毋庸讳言,绝大多数的拆迁纠纷都因补偿款而起,虽然《物权法》被拆迁户奉为圭 臬,但其中也只是笼统地提出“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而没有明确的补偿规则和标准。有鉴于此,尽快制定以实际损失进行补偿的规则,或是避免此类纠纷的关 键所在。首先,应明确地方政府对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其次,可以引入价格评估程序,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 最后,拆迁补偿可由原地安置、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形式合理组合。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减轻拆迁压力,避免出现暴力纠纷,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滥用 “公共利益”之名大兴土木。

      当然,此事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因为拆迁过程中的利益绑架行为,同时也因为其涉及一个法律断档——农村 集体土地拆迁如何规范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初颁布实施,其中一大核心内容就是取消行政强拆,规定强制搬迁必须由政府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不过,该规定只适用于城市国有土地,而农村土地由于集体性质并未包含在内,由此不免形成了一块法律空白,集体土地征收和不动产搬迁过程中矛 盾重重,相关补偿标准和救济机制却迟迟未能就位,这是矛盾冲突不断恶化升级的关键所在。

      完善的拆迁体系离不开严格的监管机制,但在 不少强制拆迁事件中,公众只看到了权益被粗暴践踏的被拆迁者,而看不到地方监管部门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如此一来,不免使暴力拆迁者更加有恃无恐,政府形 象也由此而蒙受损失。反思此次事件,治本之策在于尽快完善相关法律,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不再是“法外之地”,在此之前,当务之急是基层政府部门应切实履 行监督之责,不能任由野蛮拆迁一再给民众心里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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